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      京建物〔200671

 

各物业管理单位:

    为使广大社区居民度过一个平安、喜庆、详和的传统节日,现就2006年春节期间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认真加强值班应急工作。节日期间,物业管理单位要安排领导带班,负责人员值班。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不得擅自离岗,要及时解决小区居民的物业服务问题。遇重大紧急事项要及时上报市、区相关管理部门。

    二、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等有关方面做好消防、安全、保卫等工作。今年是烟花爆竹"禁改限"的第一年,物业管理单位要协助社区居委会等有关方面认真执行限放规定,做好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,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,遇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。节日期间,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小区内的巡视和检查工作,确保小区不发生治安方面的事故。

    三、对于执行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、危改回迁小区,在《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实施前电梯采用无人值守方式运行的,未征得业主同意,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增派司梯人员,亦不得按有人值守标准收费,严禁借机变相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六年一月二十八日